舒服佳败诉送给舒肤佳一个驰名商标舒肤

作为全球著名的清洁护理品牌之一,舒肤佳自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发展迅猛,巧借“除菌”理念后,舒肤佳在短短几年间就硬生生把力士从“香皂霸主”的位置上拉了下来。

舒肤佳是宝洁旗下产品,在进入中国市场近30年时间里,舒肤佳研发、推出包括除菌香皂、沐浴露、洗手液及活力运动全品类在内的多个产品,且销量不俗。

那如果你在货架上看到一条“舒服佳”牌毛巾,你会认为它是舒肤佳品牌旗下的产品?注意了,此“舒服佳”非彼“舒肤佳”!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定宝洁公司“舒肤佳”商标构成驰名商标,判决驳回石家庄某针纺制品公司的诉讼请求,对其“舒服佳”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年,宝洁公司在第3类“肥皂;香水;洗发液”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号“舒肤佳”商标,经续展,商标目前仍在有效期内。

年9月份,石家庄某针纺制品公司在第24类“浴巾;纺织品毛巾”商品上申请注册了第号“舒服佳”商标(诉争商标),年10月份商标注册公告。

该件商标先被提“撤三”又遇无效宣告。北京某咨询公司以石家庄某针纺制品公司连续三年未在其核定使用商品上使用“舒服佳”商标为由,申请撤销该商标。

因第一次没有成功撤销该商标,北京某咨询公司又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审。

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商评委)审理后作出决定:“舒服佳”商标在“毡;纺织品家具罩;洗涤用手套;旗(非纸制)”商品上予以撤销,在“纺织品毛巾;浴巾”商品上予以维持。

年,宝洁公司对“舒服佳”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诉争商标的申请注册构成对引证商标的复制、摹仿,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石家庄某针纺制品公司不服被诉裁定,在期限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其主张,“舒服佳”与“舒肤佳”商标在标识和类别上存在巨大差异,双方已在各自领域建立较高知名度和相对稳定的公众群体,相关公众不会产生混淆或者损害宝洁公司利益。

其还认为,宝洁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引证商标“舒肤佳”在“肥皂”商品上达到驰名程度。

故其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诉裁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裁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引证商标“舒肤佳”构成在“肥皂”商品上的驰名商标,石家庄某针纺制品公司申请注册的“舒服佳”构成对“舒肤佳”的复制、摹仿,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石家庄某针纺制品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后又继续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亦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中,第3类的“舒肤佳”商标成功无效掉第24类的“舒服佳”商标,是因为宝洁的“舒肤佳”商标被认定为构成在“肥皂”商品上的驰名商标,可以实现跨类别保护。

在商标注册时,企业不能只一味地考虑如何模仿或“借鉴”驰名商标,而更应从品牌出发,及早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牌,再通过长期经营以打造驰名商标,不断提高自身知名度和核心竞争力。(图片来源中国商标网截图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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