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书迷都反应不知道看什么书好,不知不觉的就陷入了书荒的境地,作为老书迷的小编对此也身同感受。今天小编继续给书迷们介绍好看的小说,分分钟让书迷朋友们看上瘾不睡觉!看好的话记得收藏,不怕以后再书荒了!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
第一本:《长相思》作者:桐华
简介:君若水上风,妾似风中莲。相见相思,相见相思。君若天上云,妾似云中月。相恋相惜,相恋相惜。君若山中树,妾似树上藤。相伴相依,相伴相依。君若天上鸟,妾似水中鱼。相忘相忆,相忘相忆。
精彩内容:
河边的灌木丛里卧着个黑黢黢的影子,看不清是什么鸟,玟小六放下木桶,随手捡了块石头扔过去,石头砸到了黑影上,那黑影子却未扑腾着飞起。玟小六愣了,老子啥时候百发百中了?他走过去几步,探头看,却不是只鸟,是个人。
玟小六立即缩回了脑袋,走回岸边,开始洗碗,就好似一两丈外没有一个疑似尸体的东西。玟小六边洗碗边抱怨:“这顿洗干净了,下顿仍旧要脏,既然迟早要脏,何必还每顿都要洗呢?只要自己吃自己的碗,又不脏,一两天洗一次就行。”玟小六从不叠被子,他认为早上叠了,晚上就要打开,自个儿和自个儿折腾,有毛病啊?他的被子自然是从不叠的,可这吃饭的碗却不能不洗,要不然老木会拿着大勺打他。
小六念念叨叨地把所有碗冲了一遍,提着一桶也许洗干净了的碗往回走,眼角扫都没扫灌木丛。清水镇上的人见过的死人比外面的人吃过的饭都多,就是小孩子都麻木了。回春堂虽不是大医馆,但玟小六善于调理妇人不孕症,十个来求医的,他能调理好六七个,所以医馆的生意不算差。
忙碌了半日,晌午时分,玟小六左摇摇、右晃晃,活动着久坐的身子,进了后院。在院子里整理草药的麻子指指门外,“那里来了个叫花子,我扔了半块饼给他。”小六点点头,什么都没说。厨房一日只动早晚两次火,中午没有热汤,小六拿了块饼,从水缸里舀了一瓢凉水,蹲在门槛上,边吃边看着院外。
几丈外的地上趴着个人,衣衫褴褛,脏发披面,满身污泥,除了能看出是个人外,别的什么都看不出。小六眯着眼,能看到一条已经被太阳晒干的泥土痕迹,那痕迹从叫花子身旁一直延伸到河边的灌木丛。小六挑挑眉头,喝了口冷水,咽下了干硬的饼子。眼角余光瞥到地上的黑影动了动,小六看向叫花子。麻子的准头还不错,半块饼子就掉在叫花子的身边,可他好似连伸手的力气都已经没有,显然一直都没有去拿。小六边吃饼子,边看着他,半晌后,吃完了饼子,小六用袖子抹了下嘴,拍拍手,把水瓢扔回水缸中,哼着小曲,出诊去了。
傍晚时分,小六回来,大家热热闹闹地开饭。小六吃完饭,用手背抹了抹嘴,把手在衣服上蹭了蹭,本想回屋,可鬼使神差,脚步一拐,居然背着手出了院门。“六哥,你去干什么?”麻子问。“消食散步。”小六去河边转了一圈,哼着小曲,踱着小步回来时,停在了叫花子身边,那半块饼正在他脚下。小六蹲下,“我踩坏了你的饼,你想要什么赔偿?”
叫花子一声未发,小六抬头看着天,上弦月,冷幽幽地挂在天边,如同老天的一抹讥讽世人的嘲笑。半晌后,小六伸手抱起了叫花子,是个男人,骨架子不小,可骨瘦如柴,轻飘飘的,一点不见沉。小六抱着他踢开门,进了院子,“老木,去烧热水,麻子、串子来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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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最美的时光》作者:桐华
简介:大龄剩女、外企“白骨精”苏蔓在一次相亲中遇见了自己暗恋多年的清华才子宋翊。为了接近宋翊,苏蔓不惜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并篡改了简历,来到MG的格子间工作。与苏蔓有过摩擦的陆励成是她在MG的顶头上司,并且非常清楚她篡改简历的事情。苏蔓把他看成眼中钉,他却在两人一点一滴的交往中对苏蔓渐生情愫。宋翊不远万里地奔赴美国与苏蔓共度平安夜,两人默许了爱情。可当苏蔓出差回国时,发现一切都变了,死党麻辣烫不再是她所认识的那个无牵无挂的女孩儿,而宋翊竟成了麻辣烫的男朋友……接踵而来的意外降临在苏蔓身上,宋翊、麻辣烫的过往也渐渐浮出水面,他们的爱情究竟会有怎样的结局?
精彩内容:
多年以后我们终于相逢,眼前的你一如梦中,而我仍是你眼中的陌生人。被麻辣烫的电话吵醒时,我正在做春梦。梦里我二八年华,还是豆蔻枝头上的一朵鲜花,那个水灵劲儿,嫩得拧一下能滴出水来。我站在操场边看他打篮球,篮球打偏了,滴溜溜地飞到我的脚下。他大步跑着向我冲来。
白色的球衣,古铜的肤色。头发梢上的汗珠,随着奔跑,一滴滴飞舞到空中,在金色阳光的照射下,每一滴都变成了七彩的宝石,我被那光芒炫得气都喘不过来。他向我伸出双手,没有捡篮球,却抱住了我。他的头缓缓俯下来,那样一张英俊的脸在我眼前缓缓放大,我血往上涌,心跳加速,就要窒息得晕过去,身子幸福地颤抖着……“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我没听见,我没听见,就像聋子听不见!我很努力地精神催眠,可是他显然不配合,身影消失了。就差0.1cm,0.1cm!我闭着眼睛运了半天的气,才没好气地摸出手机。我还没“喂”,麻辣烫已经先发制人:“你丫干嘛呢?这么长时间不接电话?我还以为你掉马桶里了!快点出来,陪我去逛街。”
这世上除了我爹妈,敢这么对我叫嚣而不用担心生命安全的人只有她了。“我刚醒,等我冲个澡,四十五分钟后老地方见。”挂了电话,摇摇摆摆地晃进卫生间,莲蓬头下冲了几分钟后,才算彻底清醒。想着梦里的情景,忍不住仰起脖子,一声长长的哀号。“啊!”
这么多年,春梦常常做,可我的狼欲从没有得逞过,总是不是这个意外,就是那个意外。刚开始,我每次都在他刚抱住我的时候就晕过去,然后梦就醒了,后来,我不晕倒了,我在他要吻我的时候,下意识地闭眼睛,结果眼睛刚闭,梦就醒了。下一次,我一定要在他刚抱住我的时候,就主动“献唇”。我不能主宰现实生活,难道连自己的梦都无法主宰吗?我还就不信这个邪了!一边擦着沐浴露,一边摇头晃脑地对着莲蓬头高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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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云中歌》作者:桐华
简介: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刘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精彩内容:
万里荒漠,如火骄阳。金子般灿烂的黄色,充盈在天地间。人世间最受尊宠的颜色,在这里却是死亡的欢笑声。刺眼阳光下点点反射的白光,那是动物的残骸,或者人的尸骨。楼兰城外的白龙堆沙漠以龙卷风和变幻莫定的地形闻名。没有熟悉的楼兰向导引路,几乎没有任何机会能活着走出这片大漠。连绵起伏的沙丘上,一行数十人正在死亡边缘挣扎。
七天前,他们的楼兰向导背叛了他们,利用一场突来的沙暴,趁乱扔下了这帮汉人。一行人,武功体力都不弱,但在残酷的自然面前,却如蝼蚁一般渺小。如果再寻不到水源,他们就会永久地留在这里,变成那森白骨架中的一个。赵破奴摇了摇水囊,这是最后的几口水了。他将水囊捧给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少年的视线从他已经爆裂的唇上一扫而过,淡淡说:“你喝了这几口水。”
赵破奴刚要说话,少年又低低补了句,“这是我的命令。”众人都只当少年是赵破奴的亲戚,赵破奴借勘查西域的机会带出来历练一番,只有赵破奴知道少年的命令意味着什么。赵破奴拿回了水囊,却没有喝,把水囊别回腰间。心中只一个信念,他一定要把少年活着带出沙漠,即使用他们所有人的鲜血为水。
“你出入沙漠多次,这么多人中只有你最熟悉沙漠,我们能否活下去的关键就是你,把水喝下去,维持住你的清醒头脑,想法子带我们走出沙漠。即使我们都要死,你也应该是最后一个。”少年虽然说着事关生死的话语,语气却好象事不关己。在沙漠中徒步七日,在饥饿、干渴、死亡的煎熬下,不少人的意志早已垮掉,面上满是晦败的绝望,可这个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年,虽然也是嘴唇干裂,面容憔悴,神色却是清冷淡然。
太阳毫不留情地蒸烤着大地,蒸烤着他们的身体。他们的生命一点一滴地蒸发。每一粒金黄的沙子都跳着死神地舞蹈,欢迎着他们的到来。走在最前面的赵破奴忽地做了个停下的手势,所有人都停住了脚步。少年看到赵破奴侧耳倾听的样子,也凝神去听。“叮咚、叮咚……”若有若无的铃铛声。几个人惊喜地大叫起来,“驼铃声!是驼铃声!”从死亡的阴影中看到一线生的希望,这个好象还远在天际的铃铛声不啻是天籁之音。少年却依旧面色清冷,面临死亡时,他没有黯然绝望,有生的希望时,他也没有喜悦兴奋,透着一切都事不关己的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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