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归类浅谈沐浴制品归类

沐浴制品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工艺的提高,市场中涌现出越来越多满足人们个性化需求的产品,沐浴制品的种类也日趋多样化。面对着市场上琳琅满目、功能多样的沐浴制品,不同品种究竟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小编带你从海关商品归类的角度深入了解。

01沐浴制品的品目和税号

33.07

33.07:沐浴用制剂。例如,香浴盐及泡沫浴用制剂(不论是否含有肥皂或其他有机表面活性剂)。但是,其活性成分全部或部分由合成有机表面活性剂(可含有任何比例的肥皂)组成,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洁肤用制剂,归入品目34.01;未制成零售包装的上述产品应归入品目34.02。

34.01

34.01: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

小贴士:有机表面活性剂是什么?

有机表面活性剂是指加入少量能使其溶液体系的界面状态发生变化的有机物,分子结构上具有两亲性:一端为亲水基团,另一端为疏水基团,可以“拉”着油性物质溶入水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以下简称《税则》)所说的有机表面活性剂是指某种产品在温度20℃时与水混合配成0.5%浓度的水溶液。该水溶液在相同的温度下放置一小时后,成为透明或半透明的液体或稳定的乳浊液而不会离析出不溶性物质,且将水的表面张力减低到每厘米45达因及以下。

根据《税则》注释,盥洗用肥皂类商品明确归入税号.,而其他沐浴制品归类需进一步分辨和细究。.中的“沐浴用制剂”对应《协调制度注释(英文版)》子目.30的“preparationsforfoambaths”,是指泡沫浴用的制剂,且bath英文是指用浴缸泡澡。在这里敲黑板划重点!清洗身体用的沐浴露,归入税号.;产生泡泡用的泡澡产品,归入税号.。

02几种常见沐浴制品的归类

学习了沐浴制品涉及的品目税号及归类原则后,下面小编就选取日常生活中几种最常见的沐浴制品进行归类介绍。

①香皂

香皂(Soap)。香皂是最“古老”的沐浴产品,主成分化学名称叫做脂肪酸钠,一般用油脂工业的副产品生产,如使用生产食用油的下脚料做原料。在市面上的香皂经过调配,降低碱性,还添加香料、营养物质等成分,以适应不同人群需求。

盥洗用的香皂无论是否加了香料、药物,都归入税号.。

②沐浴露

沐浴露(Bodycleansinggel/Bodywash)。单一功能的沐浴露主要功能即是清洁,其主要成分为有机表面活性剂。现今市场上各式各样的新型沐浴露,如清爽型、滋润型、美白型、补水型等等,都是在有机表面活性剂中加入不同的添加剂,以达到不同的效果。

活性成分全部或部分由合成有机表面活性剂组成的零售包装沐浴露作为洁肤用制剂,归入税号.。

③泡泡浴液

泡泡浴液(Bathfoam)。沐浴用的泡泡浴液与沐浴露功效有所不同,不仅有洁肤作用,更主要是产生泡沫从而达到舒缓身体的功效。《税则》将泡澡用的制剂专门归拢到一起,与淋浴用的沐浴露归类有所区别。

泡泡浴液作为泡澡(bath)用制剂,归入税号.。

④泡澡浴球

泡澡浴球(Bathfizzer)。这是为专为泡澡使用的新型商品,主要成分是海盐(浴盐),再加入添加剂及各类香精。泡澡时在浴缸里加入一两个浴球,就能迅速溶解,产生丰富的泡沫与怡人的香气。泡澡浴球也是一种泡澡(bath)用制剂,归入税号.。

⑤液体皂

液体皂(Liquidsoap)。为满足不同消费者需求,区别于香皂的固体形态,液体皂这类新型沐浴制品应运而生。液体皂主成分是脂肪酸钾,以硬度低的短碳链或不饱和油脂为主要原料,最终成品呈液体状,使用方法同沐浴露一样。

成分为脂肪酸盐组成的液体皂按照其他形状的肥皂,归入税号.。

⑥洗发沐浴露

洗发沐浴露(Washandshampoo)。洗发水和沐浴露虽然起清洁作用的组分都是有机表面活性剂,但因洗发和沐浴的功能有所区别,所使用的表面活性剂的种类不同,添加的助剂也不同。洗发水会加入一些去屑、滋润的组分,含有润滑剂,使头发更顺滑,而沐浴露通常不含有这些成分。传统意义上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是分开来使用,不能相互替代,但现在市场上出现了洗发沐浴二合一的产品,一瓶兼具两种功能。市面上较为多见的主要为两种,一种是婴幼儿洗发沐浴露、一种是运动洗发沐浴露。

洗发沐浴露兼具洗发和沐浴的功能,按照《税则》条文归入税号.。而洗发剂(Shampoo)是用于洗净附着在头皮和头发上的人体油脂、皮屑和灰尘,保持头皮和头发清洁及美观,应按洗发剂归入税号.。

沐浴制品种类多样、品牌繁杂,从海关归类的角度上看有不少需要注意的地方。希望以上介绍可以为您在通关申报方面带来帮助哦!

人用沐浴露,是指洗澡时使用的一种液体清洗剂,清洁全身肌肤后,最后用水冲净即可,可起到清洁皮肤、祛除污垢作用。

人用沐浴露可根据《税则注释》品目33.07的描述:“其活性成分全部或部分由合成有机表面活性剂(可含有任何比例的肥皂)组成,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洁肤用制剂,归入品目34.01”来确定其应按照洁肤用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品归入税则号列.。

我们来正确理解下.30项下的香浴盐及其他沐浴用制剂是什么产品?

根据英文释义,子目.30是指在浴缸泡澡的时候放在热水中,能散发出香味或起泡的泡澡用产品,并不是直接涂在身上的。条文中的“制剂”两字,也不是说一定是要液态状的,粉末状或者球状都可以。

同时,在世界海关归类决定W-中,会议指出按照《注释》对税目33.07的解释,沐浴用制剂限于用作软化、香化和色化沐浴用水,及制造泡沫等的产品。

而对于宠物沐浴露,则根据《税则注释》品目33.07的描述:五、其他产品,例如:“(六)动物用盥洗品,例如,狗用洗毛剂及鸟类羽毛增美洗涤剂”,按照其他编号未列名的芳香料制品包括化妆盥洗品归入税则号列.。

好了,接下来是今天的主题:“液体肥皂”的前世今生

注意到,W-的“不含肥皂的有机表面活性剂制品,有时称为液体肥皂”在年前世界海关组织是把其按照表面活性剂制品归到品目34.02的,但在年后就更为子目.30的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因为年前《税则》没有.30这个子目,即品目34.01的条文并没有列出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那么,那时候考虑不含肥皂的有机表面活性剂制品的时候,是不能根据其是“液体肥皂”就归.20的其他形状的肥皂这个子目的,因为其不含有肥皂的成分,故不能归入子目.20。这时候就需要考虑品目33.07的化妆盥洗品。但因其和肥皂用途一致,是个人卫生用品,为了使税则结构的一致,应将其放在34章,因为年前《税则》税目34.01不符合,故只能归入品目34.02的零售包装有机表面活性剂制品。

而在年《税则注释》改版的时候把品目33.07的“及个人卫生用品”删掉了(那么,类似的,人体用的)。并在年税则改版的时候增加了子目.30洁肤用的有机表面活性产品及制剂,液状或膏状并制成零售包装的,不论是否含有肥皂。(参考美国税则的前六位,更改日期-01-10)。

从年后,零售包装的不含肥皂的有机表面活性剂制品的“液体肥皂”终于归到了子目.30。(可以知道,年前的人用沐浴露,也是归到品目34.02的有机表面活性剂制品)

以上分析可以归纳出:

来源:阿拉关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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